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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自上了轿..正门却不开,只有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正门之上有一匾,匾上大书“敕造宁国府...又往西行,不多远,照样也是三间大门,…只进了西边角门。”宁国府是五个东西走向的大门,荣国府是三个大门,还都是皇帝下旨建造的,而且宁国府和荣国府是挨着的,中国大地上独一无二的建筑,是故宫的天安门和西安门!贾府就是大清皇宫!
红楼梦里面的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以及副十二钗是1746年乾隆钦定的25枚玉玺的化身,同时又有人物原型的,红楼梦写的就是爱新觉罗***百年秘史!红楼梦书上写的***和爱新觉罗***历史真实***吻合相符!
顺治出家(甄士隐)和董鄂妃青楼女子(烧死)(尤二姐)尤三姐(贞妃自尽)!康熙和太子妃瓜尔佳氏(秦可卿上吊自尽)!孝庄(贾母)和多尔衮(义忠千岁)!乾隆和富察皇后(跳江自尽)以及薛宝钗(慧贤皇贵妃跳井自尽)等等!
封建时代的女子是不被主张出门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随意抛头露面”“相夫教子”在古代才符合一个良家妇女的行为规范。
至于这个规矩是如何形成的?听笔者慢慢给您道来:
根据历史考究,在宋朝之前女子出门做事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大街小巷随处可以见到女子,而当时的女人也是被允许开店打理生意补贴家用的。这种情况在唐朝是最为普遍的,开放的民俗风情使得唐朝的普通女性有着很大的社会交际空间,更有甚者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女性地位要高于男性(据说在一些少数民族的地区是男性不允许出门,而女性种田养家,啧啧啧......)唐朝的时候平常女子都比较自由,自由恋爱、自由结合在唐朝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详情可参考现代女子的生活)。但是到了唐朝末期,这种民间风俗发生了改变,当时藩镇割据,群雄并起,全国各地都蔓延着战火,那些喜欢在外游玩的唐朝自由主义女子们也纷纷回到家中,怕被殃及。注意!划重点!这正是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文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很多人都说这时候的男性利用害怕心理想要保护心爱的女人不再出门。碰巧的是,这时候一个将这种想法付诸行动的罪人应运而生,他就是写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后主——李煜。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们的专业诗人非专业君主李诗人在宫中闲来无事突发奇想,让宫中的一个嫔妃用绢帛把脚缠起来,显得脚小像一个新月(口味也挺独特),而李煜发现缠完脚的妃子再跳起舞来竟然“回旋有凌云之态”,于是开始单宠这个妃子,没事就让她跳舞(也是难为这位女子了)。这件事情在宫中甚至民间掀起了一股时尚,而且愈演愈烈。后民间有诗载曰:“金陵佳丽不虚传,浦浦荷花水上仙。未会与民同乐意,却于宫里看金莲。”由于裹足风潮的流行,伴随而来的也是女子们因此不能远行,以至于后来被强行地“不出家门”,这种风俗也就慢慢的流传了下来。直到宋朝理学的兴起,女性的社会地位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降下来,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就成为一些所谓文人口中“淑女”的考量标准。而女子“裹足”、“深居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些风俗也逐渐的被官府作为强制执行的行文法规(管的也真够宽的)。当然,在清朝之前官府也不是什么女性都让缠足的,说白了,你想要缠足也得有这个资格。
根据史书记载,在古代裹足是有钱人家女性的特权,因为这些女性家里有钱不愁吃不愁穿,就算一辈子待在家里也养得起,而贱民穷人阶级的女性在法律上是被明令禁止缠足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女子很早就要来回奔波做女工或者出来给有钱人家做丫鬟,如果缠了足还怎么干活。当然,这些有钱人家的女子也并不是深居简出,在一些大的节日里她们也会在丫鬟的陪同下出来逛街赏灯(可见逛街从古至今都是女人的天性)。
裹足的风俗起于北宋,兴盛于南宋,终于清朝。清兵入关之后,皇太极也纳闷:这是个什么风俗,咱也没见过,咱也不了解呀!于是在清朝成立之后官府屡屡禁止缠足,下令妇女禁止“束发缠足”,到了顺治的时候敢束发缠足的是要挨板子的。
但是他们还是小瞧了民间风俗的传承性,大家都在想:这毕竟是从老祖宗时代传下来的传统,怎么可能说禁就禁。于是民间也掀起了一股反抗的风潮(就像清末剪辫子一样)。大清皇帝一看大家反应这么强烈,仔细一想这些风俗对于清朝的统治好像有利而无害,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也不管了!于是在清朝不论是富贵人家的女子还是穷苦人家的女子都开始缠足,缠足这种风俗也进入了狂热期。直到晚晴时代,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意识到缠足的危害性,在道光年间由外国人开办的耶稣教首先发起“天足运动”(可悲!旧陋习的改革竟然由外国人首先做起),同时由***、康有为等维新派在全国各地相继成立“天足会”,以倡导民众反对缠足。至清末民国初期,各地在劝阻缠足的同时注意到“婚姻”这一突破口。因为几经努力劝阻缠足无效,各地先进分子抓住“婚姻问题”,打出“誓不娶小脚女子为妻”的口号,各地纷纷响应,加上民国时期西方文化的影响,在民间也就形成了以“娶小脚女子”为耻的时尚。
彼时,即便是一些思想顽固的父母,为了考虑女儿的终身大事,也逐渐放下抵抗,放弃为女缠足的打算。至此,流行了几百年的“缠足”陋习在中国大地上逐渐烟消云散。
并不是因为裹脚,女人裹脚是从宋朝开始的,之前的女子还清朝的蒙满两族女子是不裹脚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因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古代女主内男主外,女性出嫁了就在内宅主持家务,讲究的人家分内宅外宅,内宅为妻子儿的住所,外宅也称前院为男子会客议事读书的场所,到了后面明清时期四合院时,好的人家住二进三进甚至四五进的院子,每进院子都有大门小门相通,小姐丫头妻子母亲就住在最后几进院子,男性一般不轻易进入除丈夫,儿子外!女性活动范围在二门以内,不轻易出大门所以称二门不迈,大门不出!后来也比喻深居简出,不和人交往!因为现在基本没有人住在几进的几道门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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