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维修要懂什么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汽车维修要懂什么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如果你的车是因为交通事故进的修理厂,哪有两方面赔偿:①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对车辆交通事故定损的赔偿应该打到被保险车辆的车主储蓄卡。②汽修厂赔偿:需要对被汽修厂烧毁的汽车,根据汽车资料做一个二手车定价,现价值多少钱由汽修厂赔偿,如果汽修厂入了财险,由汽修厂财险公司赔偿。
2.如果你的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在汽修厂做简单的维护保养、简单维修等,被烧毁的汽车现汽车资料二手车价格由汽修厂赔偿,如果汽修厂有入火灾财险的,由汽修厂保险公司赔偿!
朋友,希望可以帮到你♥
汽车去修理厂修理肯定有口头或书面约定。比如:我要修什么,换什么配件等。厂方也要和你约定修理中各因素的价格。这就形成合约,你把车交于修理厂修理过程中不仅是火灾就是其它方面原因造成汽车损毁,汽修厂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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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汽车修理而言,根据《合同法》第251条承揽合同的定义,修理汽车的委托人与汽车修理厂之间实际上是一个承揽合同关系。汽车在修理厂修理期间发生火灾致修理的汽车损坏,汽车修理厂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这里可能涉及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火灾的发生是由汽车修理厂引起的或汽车修理厂对修理的汽车保管不善,那么汽车修理厂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火灾的发生与汽车修理厂没有任何关系,且汽车修理厂按照《合同法》第265条的规定尽到了妥善保管的义务,那么这种情况,汽车的损毁、灭失汽车修理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若火灾是由第三者引起,那么汽车修理厂或汽车所有人(修车委托人)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第三者要求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之后各自的责任承担或追偿便很容易确定了,便不再讨论!但***如火灾是由不可抗力造成,那该如何办?是否应当由汽车修理厂来承担呢?这实际就涉及到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对此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二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承揽人,即汽车修理厂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由委托人承担。我个人观点:如当事人之间对修理的汽车意外损毁、灭失的风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若没有约定,个人认为由修车委托人自己承担为宜!
以上回答,不尽详实,欢迎关注点评!
不缴纳违反了国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不缴纳违反了国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维修要懂什么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维修要懂什么法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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